日前,沈阳市发改委发布《沈阳市2024年度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相关内容》,明确补贴标准及资金分配方案。 聚焦内容如下:第九条:各类项目补贴标准 (一)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度补贴标准为1.5万元/蒸吨,补贴量以当年实际竣工验收完成为准。(二)燃煤锅炉“拆小并大”:20蒸吨及以下按照15万元/蒸吨给予经营性补偿(最高补偿200万元/台),10元/平方米给予联网补贴;20蒸吨以上按照250万元/台给予经营性补偿,10元/平方米给予联网补贴。40蒸吨及以上“一事一议”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三)燃气集中供热改造:5万元/蒸吨(不包括学校类项目和覆盖范围内学校的供热面积)。(四)电蓄热集中供热改造:5万元/兆瓦(不包括学校类项目和覆盖范围内学校的供热面积)。(五)热泵集中供热改造:地(水)源等热泵集中供热改造10元/平方米。远郊区县乡镇热泵集中供热改造200元/平方米,其他空气源热泵集中供热改造12元/平方米。(不包括学校类项目和覆盖范围内学校的供热面积)。(六)生物质能供热改造:生物质“一镇一网一热源”改造15万元/蒸吨;生物质锅炉改造5万元/蒸吨。(七)煤改洁:1.取暖设备部分: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光热+辅助热源等取暖设备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0%补贴,燃气壁挂炉最高64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最高8800元/户、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最高10000元/户、光热+辅助热源最高10000元/户;低碳供热项目最高10000元/户;生物质炉具按照中央资金平均最高不超过2500元/台(颗粒炉最高3200元/台,压块炉最高2200元/台,含安装等费用)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区县本级财政承担。除安装生物质炉具居民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居民按照设备购置款90%给予补贴。2.运行补贴部分:(1)电费、燃气补贴:采暖季电费按照0.2元/千瓦时补贴,燃气费按照1元/立方米补贴,本年度最高补贴600元/户。2022年度进行改造并选择延后一年补贴的,本年度最高补贴800元/户。其他冬季取暖补贴政策高于此标准的,就高享受政策补贴,低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差额给予补贴。(2)生物质燃料补贴:对实施生物质炉具改造的农户,按照连续两个采暖季退坡补贴,即2024-2025年、2025-2026年,两个采暖季分别为2吨/户、1吨/户。中央资金按照最高700元/吨进行补贴,超出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三年建设期后,根据煤改洁改造效果及财政状况,另行研究运行补贴延长政策。(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区节能改造50元/平方米;农房节能改造按照建设投资的80%给予补贴,其中:整体改造最高10000元/户,局部改造最高4000元/户(各县区整体改造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改造总户数的20%)。(九)超低能耗建筑:500元/平方米。(十)润电公司供热清洁化项目:按市政府确定的相关补贴标准和原则执行。 完整内容查看:http://fgw.shenyang.gov.cn/tzgg/202404/t20240428_4637257.html来源: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月3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正式发布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更新设备生产商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北京市各涉农区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电”“煤改气”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主责部门作用,综合考量设备质量、百姓口碑、安装及售后服务水平、管护工作能力等因素,正式推荐设备生产商。每区推荐热泵类产品生产商不超过10家;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商不超过5家(各区参照本区总体改造量客观推荐。2024年4月8日截止)。该方案的工作流程为:区级推荐、申报审核、研究审定及社会公示公布环节。其中专家审核事项中,对设备生产商提出明确标准,如设备生产商营业执照登记热泵类产品生产或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事项,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公司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申报燃气壁挂炉额定热输出24kW和28kW,每种容量规格的产品限定报送一个产品型号,避免重复申报。产品指标参数、相关要求、承诺保修期限等不低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等等。详细全文如下:(向上滑动查看内容)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更新设备生产商工作方案一、工作流程 1.区级推荐。北京市各涉农区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电”“煤改气”牵头部门充分发挥主责部门作用,综合考量设备质量、百姓口碑、安装及售后服务水平、管护工作能力等因素,正式推荐设备生产商。每区推荐热泵类产品生产商不超过10家;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商不超过5家(各区参照本区总体改造量客观推荐。2024年4月8日截止)。 2.申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被推荐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提供有关佐证材料(2024年4月18日截止);组织专家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审核及资料整理)。具体申报资料清单要求以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公布内容为准。 3.研究审定。审核结果由专题会议研究审定。 4.社会公示、公布。二、专家审核事项1.截至本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设备生产商营业执照登记热泵类产品生产或燃气壁挂炉产品生产事项,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公司完成认缴注册资本实缴,不得少于10年(含10年)。2.申报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的名义工况制热量范围为5kW-15kW,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的名义工况制热量范围为3kW-5kW,燃气壁挂炉额定热输出24kW和28kW,每种容量规格的产品限定报送一个产品型号,避免重复申报。产品指标参数、相关要求、承诺保修期限等不低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于每个规格型号的产品,热泵类产品提供压缩机、水泵、控制板、风机等关键零配件型号并承诺可公布;燃气壁挂炉提供燃烧器、燃气电磁阀、水泵、板式换热器、风机等关键零配件型号并承诺可公布。所申报的每个型号产品应在京封存样机,配合属地管理部门,接受国家级质检机构对安装的产品开展一致性检验。承诺不以次充好。承诺可公布产品各项关键性能指标。3.承诺可公布参与产品型号的售价(含设备机组裸机价、水泵费用、设备安装费用、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服务年度价、税),且该价格为自正式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年内北京市全域销售最高价;公开承诺自正式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2年内,该价格不高于本设备生产商在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全域供应的相同检测报告机型及关键零配件,且同等承诺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内容的产品最终成交价,并接受合同签订2年内价格保护条款(具体条款与属地主管部门另行商定)。承诺接受销售最高价基础上进一步商务谈判。4.设备生产商承诺承担本品牌在北京市农村地区申报产品型号的生产管理及市场管理职责。配合属地管理部门,广泛宣传告知百姓正规、有效购买渠道。主动依法维护自身品牌权益,杜绝仿冒、造假等行为。 三、工作原则 1.名单内设备生产商及参与型号,供北京市农村地区、由政府主导清洁取暖整村改造、设备寿命到期更新住户或新增户遗留户自主选择。名单外的设备厂家及产品满足北京市各有关区公布的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更新工作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经各区程序确认后,同等享受相应区的相关政策。 2.名单内设备生产商需接受社会及属地管理部门监督。名单、型号、最高销售价时效暂定自公告之日起2年。实行动态调整,对存在重大经营异常情况;与承诺事项明显不符或出现重大过错;出现虚假申报、以次充好、虚报冒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设备生产商,经核实后不再具备列入名单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3.以合同签订最终成交价(不得高于承诺销售最高价)为基础核定财政补贴政策。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今年以来,随着清洁采暖设备以旧换新政策的日益清晰,此次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更新设备生产商工作方案的发布,标志着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清洁取暖设备的更新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为设备生产商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设备换新的门槛在发生改变,换新这一机遇的落地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在这个新的形势下,生产商们应如何抓住换新机遇,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素材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近日,博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博乐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规划总体方案中热源方案部分提到,大力发展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及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供暖作为城市供热有效补充。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分布式供能系统作为供热、供冷、供热水的热源。规划结论中提到,博乐市中心城区及五台工业园到2025年规划集中供热面积1568万平方米,2030年规划集中供热1773万平方米,2035年规划集中供热1957万平方米,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建筑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热泵、天然气等作为城市供热的补充热源,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本内容节选自博乐市人民政府,由《供暖信息》报编辑整理,如有问题,请致电:0757-63292709 如需了解完整内容请自行查看